【学者新论】康沛竹:马克思主义妇女观:70年继承、发展与创新
马克思主义妇女观:70年继承、发展与创新
开栏的话
“追求男女平等的事业是伟大的。纵观历史,没有妇女解放和进步,就没有人类解放和进步。”新中国成立70年来,党和国家制定一系列政策法律,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中国妇女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越走越宽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之际,《新女学周刊》推出“70年·男女平等思与行”特别策划,聚焦妇女发展的思想指引——70年来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继承、发展与创新;制度保障——70年来“男女平等”从“入宪”到确立为“基本国策”的历程与影响;妇女研究发展脉络——70年来性别研究的引入与本土化实践,回望追求男女平等走过的非凡历程,总结妇女发展的理论与实践成果,推动新时代中国妇女事业创新发展。本期推出第一篇——《马克思主义妇女观:70年继承、发展与创新》。
编者按
新中国成立70年来,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作为指导妇女运动的理论在中国不断发展和创新。从新中国缔造者毛泽东到习近平,始终都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一脉相承,不断发展创新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不仅对妇女运动的时代主题作出了新判断,也对男女平等的内涵作出了新阐释,为新时代中国妇女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是由马克思、恩格斯共同创立并在实践中由马克思主义者继承并逐步发展的理论体系。自20世纪初传入中国,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就与中国的妇女运动实践相结合,开始了中国化的历史进程。新中国成立70年来,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作为指导妇女运动的理论在中国不断发展和创新。
毛泽东妇女解放思想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妇女观
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组成部分。1949年新中国成立,中国由新民主主义走向社会主义,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把社会主义理想在中国变为现实,开辟了中国历史的新纪元,也翻开了中国妇女运动的崭新一页。在指导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蓬勃兴起的妇女运动的实践中,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作为指导妇女运动的理论在中国得到长足发展。
妇女是建设社会主义的一种伟大的人力资源的思想,是我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后毛泽东提出来的,是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在新的历史时期的重大发展。要十分重视妇女的伟大作用,是毛泽东妇女解放思想一贯的观点,开始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后,毛泽东更加强调:“中国的妇女是一种伟大的人力资源。必须发掘这种资源,为了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妇女能顶半边天。”
在指导妇女实现更全面的社会解放的运动中,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人对妇女解放的条件和途径问题,有了更深入的思考,取得了一系列思想和实践成果:提出通过加强法制建设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解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部法律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生产力的高度发达是妇女解放的基本前提,只有生产力高度发达了,妇女才能实现真正的解放;妇女素质的提高是妇女解放的必要条件,如果妇女没有较高的思想素质、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就不可能有妇女主体意识的觉醒,妇女就不可能摆脱对男子的依附而自立于社会,也就不可能有真正的男女平等。为鼓励妇女提高社会参与层次,毛泽东还指出:“时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样,男同志能办到的事,女同志也能办得到。”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发展进入新阶段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重新回到正确轨道,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发展也进入新的阶段。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征程,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鲜明地提出了“抓住机遇,发展自己,关键是发展经济”“发展才是硬道理”的著名论断。妇女解放问题作为我国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所面对的诸多问题之一,其解决的关键也在于此。
这一时期,对妇女解放运动指导思想的认识,也发生过一些分歧和讨论,主要集中在如何看待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问题上。当时,由于苏东剧变,一些原社会主义国家的妇女组织纷纷解散,马克思主义妇女观陷于低谷。在这种形势下,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妇女观至关重要。
1990年3月7日,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在首都各界妇女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80周年大会发表了题为《全党全社会都要树立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讲话,强调:“中国共产党用以指导妇女运动的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及其妇女观。马克思主义的妇女观,是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对妇女社会地位的演变、妇女的社会作用、妇女的社会权利和妇女争取解放的途径等基本问题作出的科学分析和概括。这种妇女观,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组成部分。” 首次将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的理论明确地概括为“马克思主义的妇女观”。1995年9月4日,江泽民在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上宣布:“我们十分重视妇女的发展与进步,把男女平等作为促进我国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这是我国政府对有关妇女权利和妇女发展的国际公约做出的庄严承诺,是我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确立的标志。这是中国共产党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对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进一步丰富和发展。
2003年,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提出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指出妇女问题从本质上说是发展问题,也必须通过发展才能得到解决。在2004年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其中“性别和谐”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性别和谐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正如胡锦涛所强调: “推进两性间的平等,不仅是在维护妇女利益,也是在促进全人类创造力的充分施展,也是对社会生产的全面解放。”胡锦涛在《在实现我国跨世纪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充分发挥半边天作用》的讲话中提出,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对中国的妇女事业发展提出了新要求。中国注重保障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不断促进妇女全面发展。
新时代赋予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新的时代内涵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妇女问题,在坚持和继承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中国共产党历代领导集体妇女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结合中国妇女发展的实践,赋予了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新的时代内涵。
第一,从人类文明的高度强调妇女的重要地位和作用。2011年,时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习近平在妇女与可持续发展国际论坛开幕式上的致辞中指出:“妇女是推动人类文明进步的伟大力量。没有妇女事业的进步,就没有全社会的进步。没有全球妇女的积极参与,就不可能真正实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习近平特别强调妇女事业发展的每一步都推动了人类文明进步,他在全球妇女峰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妇女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发展和进步的重要力量。没有妇女,就没有人类,就没有社会。”
第二,对妇女运动的时代主题作出了新判断。党的十八大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接过接力棒,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中指出:“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目标任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也是当代中国妇女运动的时代主题。”中国力量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力量源泉,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心愿和共同事业,要团结动员广大妇女坚定跟党走、建功新时代。习近平强调:“把中国发展进步的历程同促进男女平等发展的历程更加紧密地融合在一起,使我国妇女事业发展具有更丰富的时代内涵,使我国亿万妇女肩负起更重要的责任担当”。
第三,提出了促进妇女发展的“四点主张”。习近平主席在全球妇女峰会上的讲话中提出了促进妇女发展的“四点主张”。一是推动妇女和经济社会同步发展。一方面发展离不开妇女,另一方面发展要惠及包括妇女在内的全体人民,推动广大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二是积极保障妇女权益。妇女权益是基本人权。要把保障妇女权益系统纳入法律法规,上升为国家意志,内化为社会行为规范。三是努力构建和谐包容的社会文化。要努力消除一切形式针对妇女的暴力,包括家庭暴力。要以男女平等为核心,打破有碍妇女发展的落后观念和陈规旧俗。四是创造有利于妇女发展的国际环境。要坚定和平发展和合作共赢理念,倍加珍惜和平,积极维护和平,让每个妇女和儿童都沐浴在幸福安宁的阳光里。
第四,强调男女平等不仅是权利、机会的平等,更是结果的平等,男女平等地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习近平在妇女与可持续发展国际论坛开幕式上的致辞中指出:“公平分享改革发展成果,我们坚持实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制定并不断完善维护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的法律法规,注重通过司法、行政、宣传、教育和经济、社会等多种手段保障妇女发展机会和权利的实现”。他在全球妇女峰会上的讲话中强调,“在中国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过程中,每一位妇女都有人生出彩和梦想成真的机会。”
追求男女平等、妇女解放、妇女发展,与挽救民族危亡、实现中华民族复兴一起,是几代中国共产党人不懈的追求和理想。从新中国的缔造者毛泽东到习近平,始终都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一脉相承,不断发展创新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习近平总书记着眼于人类文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强调妇女的地位和作用,特别强调广大妇女在民族复兴大任中的担当和责任。不仅对妇女运动的时代主题作出了新判断,也对男女平等的内涵作出了新阐释,并对妇女发展提出了具有实践意义的新要求,为新时代中国妇女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作者为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文章来源:《中国妇女报》201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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